简介: 一、对我国会计准则供给主体的产权细化
尽管对“产权”涵义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现代产权经济学家对产权概念在以下几方面具有共识:首先,产权具有外部性,能够对自己或他人的利益产生影响,如会计准则的内容会影响很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其次,产权是一组权利束,既包括可以行使的权利,也包括不可以行使的权利。如科斯所言,“对个人权力无限制的制度实际上是无权力的制度。”会计准则的供给过程中,也存在这一组权利束,且对供给主体存在权利界限。再次,产权的直观形式是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人与人之间在使用稀缺物时发生的关系。如会计准则供给中,表象是人对会计准则行使的各种权利,实质上是在使用会计准则时发生的各行为主体之间的关系,如政府、金融、工商企业界等利益主体都希望参与到准则制定过程中,影响准则的内容,使之更有利于自身利益团体的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讲,会计准则的供给过程,是实现各利益团体目标函数的过程,是一个利益调整和利益分配的过程。各种利益相关者反复博弈,最终达成在现存环境下的一种均衡状态,形成准则。他们对会计准则供给过程中所行使的权利正体现了他们之间在使用会计准则这一稀缺资源时所发生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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